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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深化“银贷”合作 服务实体经济
发稿时间:2017-11-10 供稿:深圳新闻网

11月6日下午,由深圳市银行业协会与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联合举办的第六届银贷合作专题会议暨第六届“深化银贷合作,服务实体经济”论坛在深圳会展中心五楼菊花厅顺利举行。

会议现场

深圳市金融办党组成员肖志家巡视员,银行业协会范文波专职副会长,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保罗会长、陈伟民、曾庆富副会长以及深圳市各商业银行深圳分行分管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副行长及中小企业部总经理、小额贷款行业协会的会员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共200人出席了会议。会上,首先由两家协会的基层党组织签署了党建工作结对子框架协议,具体落实了“党是领导一切的”的重要政治原则和党的十九精神。

在论坛上,3家商业银行和3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深化“银贷”合作,服务实体经济的经验和做法;小贷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总结汇报了10年来“银贷”合作基本情况;深圳市金融办肖志家巡视员作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深圳市通过深化金融改革,以“银贷”合作方式,推动传统银行业和新兴的体制内中小金融机构共同构建“金融微循环体系”,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着力服务实体经济,精准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打通“最后一公里”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现场

届时,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也对深化“银贷”合作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在继续深化“银贷”合作中,要正确认识和看待小贷公司的性质与作用;其次,推动“银贷”合作创新发展,要正确认识“银贷”合作在深化金融改革中的意义作用;其三,继续深化“银贷”合作,要坚定地排除各种干扰,选择正确的发展路径。当前市场上存在没有牌照、不受监管,也未必纳税的“三无”中介机构,打着“助贷”、“小额贷款”的旗号,把金融市场秩序扰乱了,出现了各种金融乱象。银行机构与小贷公司合作,一个基本条件是小贷公司持有地方金融许可或者可以说是持有地方金融牌照,这是“银贷”合作的法律政策基础。在这个基础条件之上,积极探索发展普惠金融的具体方法和路径。那些把小贷公司当初民间借贷,甚至与“高利贷”画上等号的看法是错误的。

会议现场

最后,肖志家在会议上指出,银贷合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具有深圳特色的“银贷”合作,探索普惠金融的具体实现路径,回归本源,“脱虚向实”,服从和服务于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圳市的小贷公司要正确认识自身的地方金融企业的属性,严格按照金融业的法律政策开展业务。希望银行业监管部门和与会的各位银行家,能够大力支持地方金融体系的建设发展,尤其在“银贷”合作方面能够给予更多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的大力支持与扶持,加强“银贷”双方的密切合作,共同在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方面,继续做出新的努力。(苏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