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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消费金融将迎来更快发展
发稿时间:2023-06-06 供稿:中国经济时报

目前,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农村消费金融发展迅速,同时也有着不同于城市消费金融的特点。未来,农村消费金融要获得更好更快发展,还需要农民收入水平更高、城乡经济发展更稳更快。

广阔的农村消费市场蕴藏着巨大的潜力和空间,为消费金融提供了一片广阔蓝海。加强农村地区消费金融发展,对推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意义重大。目前,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农村消费金融发展迅速,同时也有着不同于城市消费金融的特点。未来,农村消费金融要获得更好更快发展,还需要农民收入水平更高、城乡经济发展更稳更快。

金融服务有力支撑农村消费

近年来,在多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支持下,农村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广大农民收入稳定增长,乡村消费市场的活力逐渐显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乡村消费品零售额达到15258亿元,同比增长6.2%,比城镇高0.5个百分点。农村消费金融也随之蓬勃发展。

最近,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养牛户刘国(化名)遇上一件烦心事,儿子要结婚,需要一笔不小的开销,如果卖掉正养的牛,正值牛价低迷,低价出栏会损失不少,他舍不得。正在犯愁之际,围场农商银行棋盘山支行消费贷款营销工作进了村,他怀着试试看的想法向工作人员提出了贷款需求。让他没想到的是,次日棋盘山支行客户经理就到他家进行贷前调查,并第一时间为他办理了“惠农快贷”,银行卡当即到账10万元。

农民刘国的故事是农村消费金融帮助广大农民增强消费能力、提高生活品质的一个缩影。在农村金融机构的努力下,金融产品和服务正逐渐成为农村消费市场发展的助推器。

比如,为促进城乡群众消费,进一步活跃市场经济,承德农信社不断加强消费贷款营销工作,截至2023年5月30日,已向承德全市城乡客户发放消费贷款余额40.52亿元,比年初增加3.99亿元。再如,苏州农商银行积极发展农村消费信贷业务,于2019年启动“阳光信贷”“整村授信”工程,通过对接村委会、“背靠背”评议、逐户走访,该行在苏州地区累计对接27万户,预授信146亿元。

“近年来,农户消费贷款在农户贷款中的比例不断提升,农村各类金融服务有力地支撑了农村消费市场。”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金融保险研究室主任龙文军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龙文军看来,我国农村消费金融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呈现出自身的特点。一是消费金融群体发生改变。随着农村生活和居住环境普遍改善,一部分人从城市回流农村,他们为农村带来了全新的消费观念和金融理念,愿意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家电、家居、汽车等大宗商品的消费,优化家庭整体财务安排。二是数字化消费成为主要方式。数字技术的广泛运用为农村消费金融提供了支撑,让农民共享现代金融工具。农村金融机构充分发挥数字科技优势,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金融+农村场景+服务”的模式,不断下沉金融服务重心和服务范围,让农村居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消费金融服务。三是消费金融支持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农村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支持有内生动力、有带动效应的农户、农民合作社成员等农村产业人群,甚至通过企业贴息的方式,为有资金需求的农村地区人群提供免息贷款,帮助他们发展特色产业,并将金融服务嵌入农村各类生活场景中,推出综合性、差异化的消费金融产品。

应建立有利于农村消费金融发展的环境

尽管我国农村消费金融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相对成熟的城市消费金融相比,农村消费金融发展速度仍然较慢。在龙文军看来,具体原因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不同的金融机构在农村都要建立自己的信用评估体系,涉及农户的信息难以共享。每个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时,都需要重新收集一次农户数据和相关证明。加上农户更新数据不及时,金融机构难以通过掌握农户持续、稳定的收入控制贷款风险。

二是农民消费信贷意识不强。中国人崇尚“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传统消费观念“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根深蒂固,年长的农村居民一般不愿意接受贷款。而且金融机构对消费信贷业务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农村居民主动消费意识不强。

三是农民收入水平还需要提高。虽然近年来农民收入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预期收入不确定仍然影响消费。一些农村居民对未来收入的预期不确定,情愿过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安稳生活,也不敢去举债消费。

四是消费金融产品可达性不够。一些金融机构办理消费信贷时的程序与手续复杂,甚至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收费。消费金融供给的品种不能适应农民消费信贷及时快捷多样性的需求,没有建立起对农村消费信贷发展有利的金融外部环境。

发展农村消费金融,应针对性地采取哪些对策?龙文军提出四项建议。一是引入多元化消费金融供给主体。由于每笔借款的主体、用途、缓急程度、时间长度、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都有所不同,因此,可以引入多元化消费金融供给主体,充分发挥利率的资金配置作用,为各类金融供给主体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满足不同层次农户的消费需求。

二是加强对农村消费信贷的政策宣传。尽可能地使有条件的农民取得消费信贷的支持,带动更多的农民增强消费信贷意识,理性消费。引导农村居民了解正规的金融产品,远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

三是改进对农村消费信贷的管理。在充分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金融机构应逐步放宽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缩短贷款时间。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消费信贷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保护信贷人员的积极性。打通资金供给与需求的连接渠道,真正将农村经济主体的信贷愿望转变为现实的信贷需求。

四是加大农村消费信贷营销力度。在满足农户生产性消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购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等生活性消费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中的额度。加大线上贷款营销力度,辅之以集中授信、上门办理等方式,实现“送贷上门”,并持续优化农村客户体验功能。

随着金融机构越来越关注农村消费市场,激活农村消费潜力的配套政策也将陆续出台。可以预见,农村消费金融将迎来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