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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发力消费贷 不能一“贷”了之
发稿时间:2023-04-04 供稿:每日经济新闻网

原标题:每经热评|银行发力消费贷 不能一“贷”了之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随着消费市场回暖复苏,今年以来,不少商业银行加大了消费贷的推广揽客力度,包括提升贷款额度、下调贷款利率、发放优惠券等,消费者也频频接到来自贷款中介的推销电话。

  笔者注意到,近年来银行业愈发重视零售战略的推进实施,消费贷更是成为多家银行零售业务的新增长点。究其原因,除了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政策导向,也与消费贷自身业务特点有关。具体而言,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对象广泛、风险分散,且利差水平较高。在企业贷款利差收窄、个人按揭贷款增速放缓乃至收缩的背景下,消费贷自然吸引了各家银行争相布局。

  不过,在抢占消费贷市场的过程中,部分银行机构由于“重贷轻管”,滋生出了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贷款资金被挪用。银行消费贷限于购车、家装、旅游等个人合法的消费用途,但当前市场上很多消费贷能够提现,一些贷款资金并没有真正流入消费领域,而是违规流入股市、楼市等。部分银行员工为了业绩考核,在为客户办理消费贷业务时也并不询问贷款用途以及提示风险。

  对于银行机构疏于管理的乱象,监管曾多次作出处罚。例如,近日建行三门峡分行被当地银保监分局罚款80万元、直接责任人被予以警告,案由便是该行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且形成风险、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流入限制性领域的违规行为。

  另外,今年消费贷优惠让利此起彼伏,目前市场上多家银行消费贷年化利率已降至4%以下。合理降低消费贷成本有助于进一步刺激居民消费,但更低的利率也让部分消费者及贷款中介动起了歪脑筋。由于调降后的消费贷利率明显低于大部分房贷利率,中间存在套利空间,一些消费者在贷款中介的诱导下申请消费贷套取资金来提前偿还房贷,从而达到所谓的“转贷降息”目的。多地银保监局已对此发布风险提示,指出这一操作背后的诸多隐患。

  无论是在激发消费市场活力,还是提振银行零售信贷业务方面,消费贷都有着很大的发展潜力。为了坚持消费本源,防止资金脱实向虚,银行在拓展消费贷业务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管理,结合自身风控要求设置客户准入门槛,在贷前对借款人的征信、还款来源、资金用途等进行严格规范地审核;前端营销环节也可针对细分客户群体增设差异化、个性化产品,提升消费贷投放的精准性。

  更重要的是,银行机构在发力投放消费贷的同时,不能只求规模地一“贷”了之,需要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善内部治理、业务流程、压实主体责任,做好贷后风险防范。机构应当定期开展自查排查,加大资金跟踪力度,并且研究对失信借款人采取有效惩戒措施。

  此外,消费者也应坚持量入为出消费观,从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获取信贷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及贷款合同约定,按约定使用贷款,并且警惕贷款中介诱导,提高风险识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