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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将房地产开发商、贵金属交易商等纳入调查范围
发稿时间:2021-06-02 供稿:
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将房地产开发商、贵金属交易商等纳入调查范围
来源:  央行官网        2021-06-01         风险   征求意见   金融   监管   经营

6月1日,央行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反洗钱法草案”),明确特定非金融机构在从事特定业务时,应当参照金融机构的相关要求履行反洗钱义务。其中包括:提供房屋销售、经纪服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事贵金属现货交易的贵金属交易场所、贵金属交易商等。

据悉,反洗钱法草案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6大项,第4项为完善反洗钱调查相关规定。扩大调查主体和范围,将反洗钱调查主体扩展至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一级派出机构,将特定非金融机构等纳入调查范围。

反洗钱法草案中给出了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定义,本法所称特定非金融机构,是指:

(一)提供房屋销售、经纪服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房地产中介机构;

(二)接受委托为客户代管资产或者账户、为企业筹措资金以及代理买卖经营性实体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从事贵金属现货交易的贵金属交易场所、贵金属交易商;

(四)其他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洗钱风险状况确定的需要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

此外,反洗钱法草案明确,上述特定非金融机构仅在从事法律明确规定的特定业务时应当参照金融机构相关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根据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反洗钱措施。

针对不同特定非金融机构的监管分工,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特定非金融机构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